我們都在仰望自己渴望的東西

有一句話,說你越好說話,越善解人意,別人越當你的好是理所當然的。

哦,看起來多簡單的道理,我們卻要直到現在,才承認這是事實。

還記得,看《平凡的世界》,田曉霞說李向前,說我不喜歡他,是因為哪怕拿一把刀架在他脖子上,他都不會對你發脾氣。

我們都願把自己想成主角,所以忽略了服務式住宅有時候我們就是被人一針見血的配角。

是的,配角。

同樣,讀張愛玲那會兒,也沒有意識到不是每個人,都能低到塵埃裡,還能開出一朵花來。我不知道那是怎麼樣一朵花,我只知道哪怕卑微到開出花來的人,到最後,也會狠下心來,說我不愛你了。

不愛你了,呵呵,愛就愛了,何必那麼逞強。

要是我,可以依舊愛你,但對不起,可以愛到明明要微笑,卻冷若冰霜;可以關懷備至,卻視而不見。

因為,因為微笑的我,你不珍惜;因為沙田通渠噓寒問暖的我,你也沒有珍惜。

有沒有,發現你的心在變得柔軟的時候,才明白他不需要你的那顆柔軟的心,卻去仰望另一顆並不柔軟的心。

有沒有,讀顧城的時候,突然發現你在他眼裡,還不如天邊的一朵雲。可是,可是那也許是徐志摩丟棄的雲呢。

人,人喜歡仰望,仰望不屬於自己的東西。然而被仰望的,未必比你歧視的,高貴好多。所以,親愛的,與其低到塵埃裡開花,不如高傲到天空流浪。

要做,就做天空的雲,哪怕被拋棄,也要做一朵能夠被人仰望的雲。如果我變了,變得不再打電話,不再發短信,甚至走出你的世界。

那是因為,只有離開,才有可能讓你明白,我也可以成為你的記憶,不用是獨一無二,至少是你的回不去,一份能夠感歎的回不去。除此,別無他法。有的人,註定要用自己的離開,來成全自己。不是成全那份記憶,而是成全他已經快要找不回來的高傲。

既然離開,就不再奢望你的珍惜。既然要變,就不怕你會感歎物是人非。你若感歎,成全不了他的高傲,他要的原本並不是什麼高傲,而只是一點點心疼。

心疼而已。我變,就變了;就像,我愛,就愛了。從不怪你不珍惜,你應該一如既往,該仰望什麼,還是仰望你所仰望的。我不是張愛玲,不會為你低到塵埃裡去開花。

其實,就像你仰望雲,我仰望你。只是,很多時候,仰望別人,不如讓別人來仰望。

因為,再愛,都不該失去自己原有的高度。好的愛情,應該是保持自己的高度,還能互相仰望,而不是用你的高度,來換取別人的貶低。

我如果開花,絕不會開在塵埃裡,不會開在你的腳下。我若開花,就開在你仰望的角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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